2016年度关于报考直属海事系统公务员有关注意事项的说
2015-10-14 16:47 | 未知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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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庭成员情况栏:填写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等亲属的基本信息,包括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等。
(六)如所报考的职位对英语、计算机、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白皮书)等有要求的,应在相应栏中填写相关信息;如无法填写,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其中:英语证书如有成绩则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者在备注栏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的编号。如:“CET4合格”“CET4-450分“、“本人已持有无限航区一等二副船员适任证书,证书编号:xxxxxxxxx”、“本人已持有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甲类三管轮)”等。
(七)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者,在“所学专业”栏填注:“专业名称(第二学位)”。
(八)应届毕业生在“学科成绩”栏填写所学的主要专业课程名称及成绩。
(九)报考人员其他符合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及其他特殊说明事项的,请在备注栏填写。
特别提醒:不按上述要求填写或填写不详实可能会造成报名被退回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信息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说明不适用于长江海事局的职位,报考长江海事局的人员,如要咨询报考政策,请与长江海事局联系。
十五、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部门负责。职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考部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