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沧州任丘市教师招聘公告 350名(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23日。代课教师由所在学区统一组织报名,应往届毕业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报名。报名时需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并认真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此表需考生在任丘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此表内容为机打,涂改无效,本人于报名现场签字,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于2015年11月5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领取准考证。招幼儿园报考岗位为幼儿。小学报考岗位分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计算机、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和小学美术。初中报考岗位分为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政治、初中生物、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美术和初中计算机。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各学区(中学)名额分配指标填报个人志愿。每人可填报两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其它学区(中学)。
(三)笔试(满分100分)
1、招聘合同制教师首先采取笔试形式,笔试前现场对所有考生逐一拍照,采集照片信息。考试按照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内容主要包含所报科目同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等。报考幼儿教师的含部分小学及初中知识,报考小学教师的含部分初中及高中知识,报考初中教师的含部分高中知识。
2、对在册在岗代课教师,按实际教龄测算,每任教一年计教龄分1分,达到或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1分计算,不足6个月按0.5分计算(此项工作由教体局负责)。
3、根据沧政办字[2004]94号文件精神,原为代课教师,1998、1999年考入青县幼师学校学习,2001、2002年毕业后继续任教的在册在岗代课教师,计优惠分5分。
在册在岗代课教师的笔试阶段成绩为笔试成绩、教龄分、优惠分之和,占总成绩的80%。
(四)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阶段成绩,按全市各科目招聘人数 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为师范类的全日制普通类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只填写科目类别,不填报志愿,政审合格者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分数达到60分即可聘用,不占用招聘指标。
(五)录取
依据进入面试所有人员的总成绩(笔试阶段成绩X80%+面试成绩X2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首先聘用第一志愿的考生,如出现缺额,则从第二志愿中聘用,如再出现缺额则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聘用,额满为止,面试人员不足的不再进行补录。上述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全部确定为拟招聘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拟招聘人员名单均在每项工作结束后由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丘市教育体育局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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