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98人
2015年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人,此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以在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共三天)之间到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报名,查看河北事业单位更多招考公告:http://v.huatu.com/hebei/sy/。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经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对平泉县乡镇和卫生所属事业单位98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其中,乡镇综合类专业技术岗位20个,卫生系统综合类专业技术岗位4个,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74个。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9月2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含试用期)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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