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保定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18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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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急需,拟为保定市外国语学校并代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180名。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保定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是本次应聘的必备条件之一,且按照平行或下行的原则掌握,如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应聘中学或小学教师岗位等,但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者不能应聘初中、高中教师岗位。其中,毕业证所标专业与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不一致时,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其中,高新区小学“两证”中有一个专业相符即可)。
5、《岗位信息表》中有年龄要求的按其要求掌握;无年龄要求的,年龄掌握在35周岁以下。计算任教期限、学历取得、年龄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以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包括通过公开招聘,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但仍处于试用期的,以审批完结时间为准)不得应聘。另:本次招聘不受理2016年(含)以后毕业者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或专业。其中某一岗位或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专业)招聘数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3日至8月25日9:00-17:00。
报名地点: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
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东二环七一路口下车;市内乘22路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下车。
(三)报名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加复审的方式进行。
1、应聘保定外国语学校的初审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
2、应聘区属学校的初审由区教育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复审由区人社局负责。
(四)报名的基本程序为:
①应聘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保定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Excel版本,考生下载后不要改变其格式,并粘贴上个人电子照片)。报名时需携带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和照片,以及两份打印好的《资格审查表》(其中一份要和所需证件、资料复印件装订在一起);
②应聘人员到达现场后先到资格初审处进行资格初审;
③初审合格人员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复审时应聘者必须出示下列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有要求者)、报到证或派遣证(要求为全日制普通类学校毕业的岗位)、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者。其中,持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先报名参加应聘,但考核阶段应按管理权限进行任职资格确认,不进行确认或确认未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证明任教期限的原件(有要求者)和复印件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对所提交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④资格复审合格后,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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