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秦皇岛卢龙县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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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5年暑假后全县正常教育教学,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学前教育阶段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指标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
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其中招录应往届毕业生40人,包括普通高中10人、特教2人、农村小学17人、学前6人、职教中心5人;从我县选聘的现在岗任教的志愿者教师中择优选招60人。(招聘学科及指标见附件3)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我县选聘的现在岗任教的志愿者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大不超过40周岁)。
(四)学历、教师资格条件
1.学前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卢龙户籍考生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非卢龙户籍考生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选择小学教育所列招聘学科中任一学科报考,但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3.特教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特殊教育听障或智障专业毕业学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普通高中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同的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
5.职业高中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其中会计专业为本科男性。
卢龙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所有报考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利用卢龙电视台、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LED屏等渠道广泛宣传招聘信息,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报名(报考人员可从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本方案及报名表,以后相关信息均通过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5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及摄像地点设在卢龙县教育局。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报名时请考生事先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全内容、贴好照片。
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包括学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内容,并将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可以兼报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按应往届毕业生报考。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报到证、2张1寸免冠照片。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当场核验后退还本人,留存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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