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高邑县事业单位招聘54人公告
【推荐备考】2015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招聘方式为统一招聘。招聘名额共计54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2015年高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8月2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确认缴费的办法
报名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一楼东侧(县政府南行50米路东)
报名时间:8月3日至8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一)申报办法
申报人员于2015年8月 3 日--8月9日从高邑政府网、高邑县教育信息网下载并如实填写《高邑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只准许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和选聘不能同时兼报)。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于 8月3 日—8月9日持《报名表》,并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以及证明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请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6张。到报名点审核有关证件,发现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一楼东侧。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要达到1:3以上比例(含1:3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确认缴费
经资格审查确认合格的应聘人员,持《报名表》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报名考务费为每人100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