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邢台县事业单位招聘130人公告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请市主管部门批准,我县事业单位山区中小学、水利分站、抗大陈列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0名。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
山区中小学招聘中小学教师125名,其中中学教师35名,小学教师70名,幼儿教师20名;水利分站招聘技术人员3名;抗大陈列馆招聘讲解员2名(男、女各1名)。详见《邢台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已在邢台县就业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正式工作人员,经单位同意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社会劣迹。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中小学教师岗位共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幼教10个学科,其中物理、化学、生物为中学岗位,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为中小学岗位,幼教为中心学校幼儿园岗位。具体岗位条件见《邢台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育类)》、《邢台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综合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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