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邢台县事业单位招聘130人公告(3)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采取外包形式,评委全部外聘。面试总分为100分,设立最低分数线,由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即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抗大陈列馆讲解员岗位按男、女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明确标准后,再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对体检合格者,人社局负责对其学历档案进行审查,招聘单位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档案材料进行复查核实。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县人社局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县人社局大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邢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3、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岗(中小学教师按照先中学后小学的顺序择岗,专科学历不得选择中学教师岗位)。
4、本次招聘的山区中小学教师,除编制调整或学校合并情况外八年内不准调动,上岗前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
本方案由邢台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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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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