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改善全区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采用考核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要求等详见《重庆市万盛经开区201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应符合《一览表》规定要求;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报名前一日;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报考专业目录请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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