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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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名,详见《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面向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且自愿到万盛经开区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
2.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 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七)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8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人事科(万盛经开区万盛小学内)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分岗位竞聘。各岗位专业条件要求按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学科门类范围进行审查。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报名完成后当场发放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测评和面试。
2.专业测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与教学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实行量化计分,总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8月29日(星期六),地点定为区教师进修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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