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南川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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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6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须在报名结束日(2015年8月18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南川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一览表》(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大学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南川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一览表》(附件1)。
招聘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2015年上半年修订的《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名。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18日下午18:00。本次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职位报考,按各报考职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符合报考条件的,请如实填写《南川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成后于2015年8月18日下午18:00前,采取投递电子邮件(邮箱地址:965194603@qq.com)的方式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以投递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于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四)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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