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酉阳县城区中小学教师及教辅人员考调92人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师资结构,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规定,决定面向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公开考调酉阳自治县城区8所学校(单位)的学科差缺教师及教辅人员。
一、考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编制管理及学科配套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公开考调城区8所学校(单位)差缺学科教师81名及教辅人员11名,计92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1.除酉一中、酉二中、职教中心、酉州中学、桃花源中学、实验中学、实验小学、民族小学、桃花源小学、凉风小学、阳光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机关幼儿园外的县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2.2015年7月27日以前向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回酉阳任教的县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3.受组织处理未解除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酉一中、职教中心学科岗位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教辅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具体条件见附件2。
3.县内报考人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双特岗位教师、定向委培生从其国家和市的相关规定),且报考学科岗位与专业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小学语文、数学、科学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4.县内报考人员(非统考学科人员、教辅人员除外)所教学科的及格率在近3年内(2013年春期、2014年春期、2015年春期)至少有一年的学科测试及格率达县平均水平(由学校提供依据,县教科所审查认定为准),且近三年(2012-2014)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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