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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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弥补警力不足,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20名(公安文职、交通协勤各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设置
共招聘20名,具体岗位、条件及名额如下:
岗1。公安文职10名(男性),学历要求为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符合招聘基本条件,聘用后分配意向为基层所队和一线实战部门;
岗2。交通协勤10名(男性),学历要求为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符合招聘基本条件,聘用后分配意向为基层所队和一线实战部门。
三、招聘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常住户口在重庆市外的必须是2015年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7日至1995年8月17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公安文职或交通协勤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文职或交通协勤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星期六、星期天除外,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合川区公安局五楼政治处组织人事科(合川区合阳城营盘街99号)。联系人:何云、黄家庆 ,联系电话:023—42875171。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初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体能测评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评当天。体能测评的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应用文写作等,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1:2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1.5的,则相应递减招聘指标。面试成绩分值100分,60分为及格分,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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