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第五师人才考录中心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2)
2、面试
根据填报的岗位,在同职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多名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师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师市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师人事局统一组织。
经考察后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考察采取调档审查、谈话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五师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第五师人事局审批后,实行聘用制管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与回避
师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10月五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请考生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第五师人事局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 0909-2296697
第五师人事局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1:2015年10月五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
附件2:新疆第五师人才考录中心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用人单位 | 报考职位代码 | 拟公开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师人才考录中心 | 001 | 1 | 业务人员 | 42岁以下 | 女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从事人事人才工作经历者优先 |
002 | 1 | 业务人员 | 30岁以下 | 男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从事人事人才工作经历者优先 | |
003 | 1 | 业务人员 | 30岁以下 | 男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从事人事人才工作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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