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3)
八、考察和体检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考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的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应参加体检人员到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格检查,报考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的考生体检参照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中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乡镇(社区)卫生机构卫生医师类合并岗位和乡镇卫生机构卫生护理类合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包含的具体招聘单位)确定具体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平原县人社局,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425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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