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治安管理人员招聘30人公告
2015年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治安管理人员招聘30人公告已经发布,华图网校为您及时更新陕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为推动“平安富平”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我县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05号)的要求,经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富平县招聘急需治安管理人员的批复》(渭人社函[2015]237号)文件核准,现面向社会为富平县公开招聘30名事业编制治安管理人员,用于加强县城区域社会治安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为28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等相应资格条件。
(5)自愿从事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截止报名当日)。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6)截止报名当日在校未毕业的学生。
二、招聘人员工作职责
做好县城区社会治安工作,负责城区巡逻、执勤工作,协助一般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城区社会安全,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