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北部新区招聘99名应届高校免费师范生、研究生公告(2)
四、资格复审和考试
(一)资格复审和考试的地点、时间
初定于11月14日上午8:30—11:00,在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具体时间、地点待与西南大学商定后,在重庆北部新区网和西南大学校园网站上另行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报名后请按通知时间到西南大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考试。
(二)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院系盖章的《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3. 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大学期间奖学金获得情况、各科学习成绩,取得的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情况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由重庆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监察室、教育局组成招聘考评小组到西南大学(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招聘。
(二)招聘程序
1. 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通知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按照招聘条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考评小组确定并现场公布。
3. 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原则上在现场资格复审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考试考核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统一竞争,不具体到各个学校。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特殊或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考评小组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其考试总成绩应不低于考试考核小组其他考生最低成绩,方可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其中,专业科目测试为指定内容的教学片断展示和特长展示,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考试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4.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等时,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再相等则加试面试,由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5. 签订就业协议。
因拟签协议人员在各学校相同学科中统一排名确定,没有明确到具体学校,故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招聘学校。如有考生放弃招聘,则按报考该学科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校拟签协议人员确定后当即签订就业协议。
(三)招聘具体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考评小组与西南大学商定后提前发布,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http://u.yjbys.com/swnu/)发布的消息。
六、体检和考察
初定于2016年7月10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到岗前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重庆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审核(在此期间,聘用人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重庆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对签约后未按期资格复审者及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签订的就业协议,并按所签协议要求支付违约金。资格复审合格后由重庆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组织统一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组织人事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北部新区有关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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