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毕节经济开发区国家能源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六)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组对通过面谈测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绩效、现实表现等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称职)情况的人员;
4.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5.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6.新录(聘)用人员,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7.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8.不符合引进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人员。
(七)公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将引进人才报告及拟引进人才的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合格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引进人员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八)订立聘用合同,办理录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
(九)引进人员试用期。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
毕节市经济开发区政治部:金灿0857-8271282
毕节市经济开发区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研发中心人事部:高敏杰18076061787
监督电话:
毕节市第六纪工委:0857-8248926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8304675
毕节市经济开发区政治部:0857-8271282
报名投递邮箱:cnzxrsb@163.com(邮件投递后,请电话或短信告知(高敏杰)18076061787,收到回复视为报名成功;)
附件:
1.2015年贵州省毕节经济开发区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研发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2.2015年贵州省毕节经济开发区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研发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
贵州省毕节经济开发区
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研发中心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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