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考调344人公告
为切实解决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促进全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委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考调县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2名、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5名、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7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5年毕节市金沙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考调公告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考调单位、职位及人数详见《金沙县2015年公开考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截止2015年11月30日,实际工作年限达3年及以上的金沙县乡(镇、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干部(含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派驻工作人员;教师及医务人员只能报考本系统职位;限教师报考的职位面向包括县直学校在内的全县教师考调,职位要求的教学年限以《职位一览表》为准)。
(二)报考条件
考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新参加工作第一年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或“合格”);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一览表》为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一览表》为准;
5.《职位一览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3.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4.考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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