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朝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告(400人)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号)的相关要求,2015年下半年朝阳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岗位400个,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朝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2、在职的教育教学管理、人事、财会、医务等教辅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
2、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中小学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统招统分全日制院校教育经历,并参加毕业派遣。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学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教师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应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即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6、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招聘单位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11月)
在朝阳区教委网站(http://www.bjchyedu.cn)、朝阳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北京教育人才网 (http://www.jyrc.com.cn)等发布朝阳区教育系统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初审(11月18日至20日、23日至26日)
应聘人员从公告下载《朝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真实有效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两份),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处粘贴照片。
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①时间、地点:2015年11月18日至20日、23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西坝河中里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