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聘教师、辅导员公告
2016年陕西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聘教师、辅导员公告已经发布,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陕西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聘教师、辅导员公告
一、学校概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现为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位于国家惟一的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这里是中国农耕文明的发祥地,也是我国西北地区现代高等农业教育的发源地,是我国目前农、林、水学科最为完备的高等农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45262亩,现有教职工45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1450人,有两院院士2人,双聘院士11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7人。现设24个学院(系、部、所),有65个本科专业,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哲、史、医、教育、艺术12个学科门类。共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1895人,各类研究生9000多人。
建校80年来,学校始终瞄准高新科技前沿,紧扣“三农”发展主题,秉承“诚、朴、勇、毅”校训,正在为实现“突出产学研紧密结合特色,创建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目标而奋斗。
二、招聘条件
(一)教师岗位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条件;
2.国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3.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5.计算机美术或动画专业、英语专业、体育(篮球方向)专业可选聘部分高校的硕士毕业生。
6.全职来校工作。
(二)辅导员岗位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2016年8月1日前能正常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证的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3.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就读于“211工程”高校,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校专职辅导员经历者可宽限至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三、聘用方式
教师岗位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来校工作见习期满后定级为讲师(或助理研究员)九级岗位。受聘人员人事关系按博士后人员进行管理。聘期内晋升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或聘期届满考核合格者,转为固定编制长期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辅导员岗位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录用。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
新聘用教师实行年薪制,年薪为12万元,聘期内不调整,不再享受学校其它津、补贴。
(二)住房
聘期内学校提供过渡性租住房,相关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并转为固定编制长期聘用者,学校提供14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在校工作10年后产权归个人。夫妻同为博士且均在教师岗位者,不重复享受住房待遇,增加5万元住房补贴。
(三)科研启动费
自然科学类博士毕业生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博士毕业生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费。
(四)其他说明
个别专业聘用的硕士毕业生,聘用期间工资标准执行事业单位标准,津贴、福利按学校规定执行,转为长期聘用者,不享受购房补贴。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请查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进人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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