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绵人社发〔2014〕9号)文件精神,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
2015年四川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含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条件见附表各岗位要求。
5.招聘后,自愿在北川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6.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工作年限指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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