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28号)、贵州省电子商务会议和《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16云上贵州·大数据招商引智再出发活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电〔2015〕278号)精神,推进铜仁市万山区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人社部发〔2010〕92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铜人社通〔2014〕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子商务工作人员1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2015年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招聘电子商务人员公告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具体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电子商务工作人员11名(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促进局工作人员2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电子商务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12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万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2.截止2015年12月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6.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职位有关条件要求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山镇)。
(三)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四)报名程序
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下载填写《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通过后,到缴费处缴费。缴费完毕后,将报名资料交“区招聘办”,凭交费凭证签名确认,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及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每人100元标准收取。考生凭缴费凭证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相关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或书写潦草导致信息难以辨认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前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职位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招聘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予以调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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