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年浙江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规定,本次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办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015年浙江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是温州大学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9日— 12月11日,咨询电话:0577-86680897,86680881。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瓯江学院人事与计划财务部8-301室。
(2)函件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温州大学瓯江学院ojrs@wz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字样),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1份;单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张。通过函件报名的报考人员,照片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至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的,须在考试前一天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地点: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瓯江学院人事与计划财务部8-301室)领取准考证。
3.函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在报名结束5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短信或电话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通过函件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还须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不开考。
5.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办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面试。采用讲课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岗位能力素质和技能水平。考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者,均进入笔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
3.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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