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3)
(五)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和温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签订就业协议,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签订。
(六)供需见面,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原则,由高到低自主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三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确定后,用人单位与签订就业协议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拟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通过公示后收到签订就业协议通知的,本人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签订手续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于2016年8月底前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在校期间被留校察看处分、留级处理的毕业生不予报名。
(五)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址:http://rczp.wzer.net;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1016室,0577— 88639615;QQ群:146557072。
(六)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6温州市教育局面向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教师报名表.rar
2016温州市教育局面向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rar
温州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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