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师训教研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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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师训教研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社发〔2014〕30号)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为我县师训教研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专业
本次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名,具体专业和岗位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年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12月9日至1985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
4.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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