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招聘公告(第三批)(3)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医疗气功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等材料报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经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e.lss.gov.cn)、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http://bdhlyy.com)及院内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http://bdhl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http://bdhlyy.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35-4025619(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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