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5人)
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已经省、市人社部门批复、县委、县政府批准、市人社局核准。2015年我县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5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20名,县直事业单位35名,乡镇政府10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2015年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和岗位
详见附表《2015年阜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5年及以前应往届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阜城中学为本科)以上毕业生(含3+2)。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2014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限定衡水户籍或就业报到证已派往或改派到衡水。
8. 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教育系统各学校岗位必须取得对应岗位或以上教师资格。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考试合格和正在认定的证明。
(五)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不受年龄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15年11月29日之前,含11月29日)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发布公告。通过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阜城县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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