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选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区高中阶段师资水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和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短缺问题,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选聘部分高中教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选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一、选聘数额
本次共选聘高中教师20名,选聘单位、具体岗位及数额详见附表。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按岗选聘的原则。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中特级教师或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且获得市级以上学科优胜奖的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徐水一中、综合高中、巩固庄中学三所普通高中所聘教师,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一批(直本)及以上,高中特级教师或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且获得市级以上学科优胜奖的特别优秀教师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职教中心所聘教师,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特别优秀者可先行聘用,但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选聘资格:
①有犯罪记录、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③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选聘方式及程序
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积极与各高校进行联系和沟通,徐水一中、综合高中可到北京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等高校进行选聘,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也可参加各级人事部门组织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洽谈会进行选聘,选聘依据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布选聘信息(2015年11月13日-11月1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