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选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4)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区选聘办做出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徐水区监察局 电话:0312-8683596
徐水区人社局 电话:0312-8601771
徐水区教育局 电话:0312-7115665
徐水区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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