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37人)
根据《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为沧县高中公开招教师37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全部为高中学段教师,共有4处高中、12个学科、 37个岗位(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所报岗位相同,没有犯罪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家211工程高校师范类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2015年、2016年国家211工程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其中沧县中学要求初始学历为本科一批毕业,其他高中要求初始学历为本科二批(直本)及以上毕业。
(三)音乐学科为本科一批及以上的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招聘网(www.cxzpks.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1日9:00至11月10日17:00 。逾期报名窗口将关闭。
3.已完成网上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11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6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奖学金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吉林省长春市海航紫荆花饭店(南关区南岭街人民大街5688号,东北师大正门南行500米。从长春火车站乘6路或66路、306路到文昌路站下车即到)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毕,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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