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招聘医技人员简章(2)
(三)笔试
1、笔试满分150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3、笔试成绩在张北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并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四)面试
1、按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2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人选确定及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递补下一名次应聘人员。
(七)聘用上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自主进行岗位选择,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培训后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医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与受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二)本次聘用的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9年以上,中途不得调离受聘单位。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均在张北县人民政府网(www.zjkzb.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上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张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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