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考核招聘23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
八、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我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并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纪律要求
凡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经办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聘用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0832-2106023、2101609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10016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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