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汉中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63人公告(2)
3.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现场报名时,需本人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表打印件(需本人签名)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且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岗位其他证件包括:(1)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相关执业资格证等。(2)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须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三方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大学生到村任职报名人员,须提供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的证明;振兴计划报名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县区人社局出具的服务期满三年的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报名机构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报名确认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改报其它岗位。
(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由汉中市人社局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人员名单、加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汉中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汉中市人社局进行终审,并对合格人员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终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缺额将不再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916―2628606
2016年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a.rar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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