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眉山市仁寿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59人公告(2)
六、体检
仁寿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聘用
2016年3月31日前,经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的拟聘人员,由仁寿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九、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为各镇(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人员,仁寿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单位和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仁寿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8-36444444
咨询电话:仁寿县委组织部:028-36201836;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09428。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a.rar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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