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中央党校考录工作人员面试确认和邮寄材料的通知
2016-01-13 17:58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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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请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或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我校2016年度考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拟于2月25、26日进行,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的通知。
联系电话:010-62808086
中央党校组织部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