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长江航运公安局考录公务员面试确认与邮寄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或在职)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确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暂时替代,在面试结束后7天内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推荐表,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2.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4.“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此类人员须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
(七)邮寄材料审查所涉及的相关材料样式可参考附件2。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将依据考生邮寄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局2016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凡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在体能测评和面试前我局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查验核对提供的材料,届时请考生携带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我局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的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工作拟于2月22日至29日集中在武汉进行。面试公告拟于2月5日前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黄陂街10号长江航运公安局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收,邮编:430021。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联系电话:027-82763405。
工作QQ群:203492591(申请加入时请实名认证)。
长江航运公安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