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确认面试和资格复审公告
2016-01-19 18:13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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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一)我们将依据考生邮寄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委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我们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二)逾期未确认或邮寄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届时请考生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四)我委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拟于2月下旬举行,面试公告拟于2月中旬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10-66171298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