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6-01-20 09:40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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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绩发布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成绩。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六)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63417207。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