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面试人员名单,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和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为准(具体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及联系方式
面试工作由各招录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实施,面试考生要到所报考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在省会城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月25日—29日。面试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3:30开始,考生须分别于当日上午8:30、下午13: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入闱封闭。在规定的入闱封闭时间以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入场,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具体面试时间以各招录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确保电话畅通,或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
招录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联系单位及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1 |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太原市并州北路67号 |
030012 | 0351-4090579 |
2 |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59号 |
110042 | 024-88576986 |
3 |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哈尔滨市南岗区龙江街99号 |
150001 |
0451-55608081 0451-55608013 |
4 |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南昌市丁公路117号煤炭大厦14楼 |
330002 |
0791-87151952 0791-86316092 |
5 |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郑州市金水路20号 |
450003 |
0371-63839069 0371-63839135 |
6 |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长沙市暮云工业园 |
410118 |
0731-85692921 0731-85692932 0731-85692936 |
7 |
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处; 南宁市盘龙路1号 |
530029 | 0771-5776625 |
8 |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重庆市渝北区白杨路32号 |
401121 | 023-86722082 |
9 |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贵阳市北京路202号 |
550004 |
0851-86891929 0851-86891129 |
10 |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昆明市白塔路329号 |
650011 |
0871-63191855 0871-63182716 0871-63134186 |
11 |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西安市和平路东十一道巷6号 |
710001 |
029-87671820 029-87671825 |
12 |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兰州市天水南路333号 |
730000 |
0931-8835175 0931-8835079 0931-8835042 |
13 |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82号 |
750001 |
0951-5971259 0951-5971242 0951-5971230 |
14 |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546号 |
830000 |
0991-4511074 0991-4553046 0991-4509857 |
15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2楼 | 830002 |
0991-2358527 0991-2358529 |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2月5日下午17时前,电话告知相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否参加面试,进行面试确认。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交放弃声明(格式见附件2)。
(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19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相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不接受本人递送或快递公司送达),进行资格复审。有关证件和材料包括: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已获得的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