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编外临时档案管理员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四楼407室),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请自行在附件中下载填写,并粘贴一寸免冠近照,报名时提交),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资料不齐不予报名)。
(三)面试。
集中面试,采取现场提问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9:30分。
面试地点: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承担。因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两个月。
(六)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028-38166269。
五、本公告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166368。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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