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公告: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考试和面试公告
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在2016年1月22日至26日以附件方式发送《放弃专业考试和面试声明书》(见本公告附件三)至我部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放弃考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按照有关规定,我部将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报中组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时,请于开考前20分钟在我部中门等候(正门南150米),届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进入考场或候考室。开考前10分钟仍未到中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时,须携带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和备查材料(专业考试时提交或审核),备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备查。
2、社会在职人员(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2014、2015年毕业,目前已参加工作,但毕业当年未派遣,档案、户口等关系留在学校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所在单位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无法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可在体检前我部规定时限内提交。拟于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须在1月22日至26日以附件方式发送《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见本公告附件四)至我部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并于专业考试时携带备查。
3、其他人员(包括自谋职业和个体经营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
4、待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待业证明原件(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
5、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携带国外大学授予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备查。
6、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翻译类职位的,需携带由主办方加盖公章的大型国际会议同声传译经历的证明原件。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凡在备查材料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五、其他
(一)考生候考和考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考试科目涉及外语的,不得使用字典(含电子字典);所有考生均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外语口试、面试候考时间较长,考生可携带书刊阅读。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我部提供瓶装饮用水,其他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注意出行安全和防寒保暖,安排好往返行程。
(三)我部位于木樨地立交桥西南侧,考生可乘1路、21路、308路、65路、68路、78路、85路、94路、99路、52路、32路、114路、 695路、717路、特18路、特5路、特6路公共汽车在木樨地西/东/北站或地铁1号线木樨地站下。由于北京上班高峰地面交通拥堵,为避免迟到无法参加考试,影响个人诚信记录,建议考生搭乘地铁1号线(木樨地站D出口)来我部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
(四)我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情况,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等相关标准组织实施。
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如下:调研类、行政类、英语、越南语、老挝语、阿尔巴尼亚语、葡萄牙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阿拉伯语、西班牙语、俄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水平测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
(五)我部公务员考录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3908009。
(六)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联部干部局教育培训处,邮政编码:100860 。
附:1、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名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