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帮助中心 咨询电话 400-8989-766

欢迎登录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国家林业局面试公告

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国家林业局面试公告

2016-01-26 17:37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国家林业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林业局2016年度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面试公告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见附件1)于2016年1月31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发送邮件至84238727@163.com,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国家林业局××司局××职位面试”。邮件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并以附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填写)和照片(.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如“张三.jpg)。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 2),经本人签名,传真至010-84238650。

  二、面试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6年2月24日8:00—17:00持以下材料到北京市国林宾馆四层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4号楼,前台电话:010-64298800)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蓝底2寸免冠照片2张。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3)及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见附件4)。

  考生提供的部分材料或复印件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2月25日至2月26日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国家林业局主楼二楼。

  12  共2页

咨询优惠

添加您的

专属公考咨询师

扫码领专属好礼
常见问题

有协议班吗?

一课时多长时间?

手机可以观看吗?

课程可以反复学习吗?

可以下载吗?

课程包含图书吗?

错过直播有回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