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面试公告
七、注意事项
㈠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补检。
㈡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及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体检发票。
㈢请考生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于2016年1月28日12:00时前将变动情况通过电话告知我局。如因考生未按要求告知联系方式变动情况或电话无人接听,致使信息延误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㈣考生被录用后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㈤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和长江海事局(www.cjmsa.gov.cn)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㈥联系方式:
长江海事局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7-82765390 传真:027-82765402
E-mail: cjmsagwyzl@163.com
三峡海事局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电话:0717-6961251 传真:0717-6961319
E-mail: capzh@126.com
网址:www.cjmsa.gov.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525号
邮编:430063
㈦长江海事局招录公务员工作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27-8276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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