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补充非编协查员招聘公告
2016年厦门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补充非编协查员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内容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厦门市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可上网下载)。
2016年厦门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补充非编协查员招聘公告
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思明区执法局)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协查员57名(男性54名、女性3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描述
协查员岗位: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日常巡查、文明劝导,督促改正;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执法工作,不独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完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军人随军随调家属和《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六)厦门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2016年1月26日在思明区政府网
(www.siming.gov.cn)、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和厦漳泉公共招聘网(www.xmzyjs.com)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应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非编协查员求职受理表》(见附件)一份,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请在报名期间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联系电话2892062)。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
③军人随军家属提供军人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市警备区政治部干部科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6332222);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人社局军转处(联系电话:5366535)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2016年1月26日—2月4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湖滨四里69号之一) 联系人:王珊玲 联系电话:0592-5095277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思明区执法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未通过的,由思明区执法局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思明区执法局提出意见,经思明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思明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思明区执法局发给笔试准考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