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面试公告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8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CAAC_HB@163.com。
2.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8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CAAC_HB@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复审材料包括: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同意报考证明和离职证明原件必须在面试当天携带,未携带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