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公告:审计署人事教育司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的公告
2016-02-02 10:14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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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我们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署2016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材料,及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们将按规定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二)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届时请考生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
(三)面试和专业考试拟于2016年3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面试公告拟于3月上中旬在国家公务员局和审计署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审计署统一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无指定复习材料。专业考试采取笔试或者口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功底,由审计署统一组织,无指定复习材料。
(五)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为便于联络,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各招考单位联系。
附件1:面试名单和各职位最低分数线
附件2:招考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附件4:考生信息采集表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附件6:待业证明(样式)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