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汕尾市纪委监察局选调3人公告(3)
六、有关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不尽事宜由中共汕尾市纪委、汕尾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660-3393252、0660-3361713。
附件下载:
1.《2016年汕尾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6年汕尾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汕尾市纪委
汕尾市监察局
2016年1月29日
标签: 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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