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以下简称“广东海事局”)2016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2016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面试名单确定
各职位按照招考简章中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排序确定首批进入面试人员。未达面试人员比例的招考职位,按统一要求进行调剂,最终确定了调剂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名单中每职位均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1.决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应于2016年2月19日(周五)17:0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把《面试确认单》(见附件2)、《考察联系表》(见附件3)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广东海事局2016年考录专用电子邮箱(gdmsa_hr@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邮件附件名均按“参加面试”+“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参加面试0701020004张三”。)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因网上报名时的误操作导致非核心信息填错的,或者因报名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现状与填报资料不符的,请在面试确认邮件正文中进行说明。
2.决定放弃面试的人员应于2016年2月19日(周五)17:0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把《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4)亲笔签名连同身份证一并扫描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广东海事局2016年考录专用电子邮箱(gdmsa_hr@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邮件附件名均按“放弃面试”+“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放弃面试0701020005李四”。)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3.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未按本公告及后续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三、资格复审、面试时间
1.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人员本人面试前一日下午13:00至16:00。面试人员应提前查清所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日期(各职位具体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日期安排见附件5)。非特殊原因逾时未进行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不再补审、补试。
2. 面试日期为2016年2月26日(周五)至28日(周日),每日上午09:0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应按资格复审时的通知,于本人面试当日早晨规定时间(08:00)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及抽签。同日面试的所有人员均于08:30入闱封闭,08:30仍未报到的面试人员视同临时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及交通
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广州珠岛宾馆八角楼(具体方位及交通站点见附件6)。
五、资格复审材料
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交证明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面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提交材料的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1.证件照: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4张(蓝、红、白底均可),每张背面均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此外面试人员还应另备2张,进入体检后另行提交)。
2.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3.登记表:《公务员面试登记表》(见附件7)原件1份。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有关表格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4.单位证明,按以下人员分类提交(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1)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院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8)或校方2016年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1份。
按正常教学计划在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报考限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还应提交学校开具的《2016届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见附件9)原件1份;
(2)已办理暂缓就业且在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院校或地方政府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8)或校方2016年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