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商务部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二
2016-02-03 14:09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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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考生务必记清楚本人考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各项考试。
2.非通用语笔试和英语笔试入场时间为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试开始后10分钟仍未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3.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外语口试入场时间为考试开始前45分钟。考试开始前30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4.面试和外语口试全部完成的考生请即离开考区。
5.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考生,须在2月20日前提交书面声明,凡随意放弃考试的,我部将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入诚信档案库。
二、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 1及以上的,我部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 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非通用语含专业初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请自理。
(二)为便于联络,请各位考生确保通讯方式畅通。
(三)联系人:蔡舒皖
电话:65198936,传真:65198934
附件:1.商务部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专业考试和面试考生名单
商务部人事司
2016年2月2日